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
民法学考试大纲
教育部考试中心
目 录
I.考查目标…………………………………………………………2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2
III.考查内容…………………………………………………………3
IV.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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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考 查 目 标
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
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的得丧变更,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
系的能力,能够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
本试卷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50 分钟。
二、答题方式
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
总论 约20%
物权 约14%
债权 约26%
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约 26%
民事责任 约14%
四、试卷题型结构
单项选择题 30小题,每小题 2 分,共60 分
判断题 10小题,每小题 2 分,共20 分
简答题 3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24分
论述题 1 小题,每小题 16 分,共16分
案例分析题 2 小题,每小题 15 分,共30分